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从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统一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执行设备采购任务。资产管理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科、综合科和房屋管理中心四个科室,目前全处在编工作人员11人。
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结合学校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等。
二、负责办理全校国有资产的入库、建卡建帐工作,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削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产的合理配置、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对全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五、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报表工作。
七、负责全校房屋资源的管理。
八、负责全校物资设备的维护、维修的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拟定学校设备和物资供应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根据学校批准的仪器设备、家具、材料等物资购置计划,组织使用部门(单位)考察、分析论证、采购、签订合同、报销等项工作。
十一、组织仪器设备、家具、材料的招标工作。
十二、负责购置仪器设备的转运、仓储、发放工作,按照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的规定,与使用单位一起负责对所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协调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十三、根据使用部门反馈的新进仪器设备、家具、材料的使用情况,在“三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负责与厂商联系维修或更换,保证购置物资的质量。
十四、负责学校进口设备的订货合同、免税办理、报关、商检等业务工作。
十五、广泛收集各种有关产品资料、市场信息供用户参考,购置物资要做到货比三家,好中选优,发挥集团采购优势,节约资金,保障供应。
十六、负责政府招标计划的申报、落实工作。
十七、负责家具、物资仓库的综合管理,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制度,并定期进行清查统计报表,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卫生和三防制度,确保仓库物资完好无损。
十八、负责全校享受劳保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十九、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